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要求,按照《濟南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收取及使用管理辦法》(濟大校字〔2016〕245號)文件規定,經學校研究通過,濟南大學2020年研究生教育學費收取標準及相關要求如下,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有關部門及廣大研究生嚴格執行。
一、收費范圍
適用于濟南大學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研究生學費由學校財務管理部門統一收取,并出具收費票據。
二、收費要求
1.研究生學費按照錄取入學年度的學費標準執行,于每學年注冊前繳納。
2.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的學習包含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兩個階段,學生可選擇一次交清兩個階段的學費,也可選擇階段性繳納,分別于課程學習前和學位論文開題前分兩次結清。
3.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根據學習形式和特點采用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的繳費方式。
4.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包含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學校在基本修業年限(學制)年度學費標準內,可根據學生延期修讀情況按學期收取學費(各學科領域年度收費標準的一半)。
5.因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提前畢業或經批準轉學的,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學習階段,按相關要求結算學費。
三、2020年研究生教育學費收取標準(見附表)
濟南大學計劃財務處
濟南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9月4日
注: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包含以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學校在基本修業年限(學制)年度學費標準內,根據學生延期修讀情況按學期收取學費(各學科領域年度收費標準的一半)。
根據教指委要求,藝術碩士非全日制學制自2021級起從3年調整為4年,體育碩士學制自2022級起從2年調整為3年,年度學費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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