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生專業
我校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均可以招收港澳臺研究生。招收港澳臺地區研究生不設名額限制,具體招生計劃根據考試情況由我校自行確定。
考生可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www.gatzs.com.cn)”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aipifa.net)查看濟南大學2019年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四、報名
2019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報名工作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繳費。
教育部委托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系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系人:陳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系人:鐘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聯系人:鄺子欣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成大廈5-7樓
電話:(00853) 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 28701076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www.gatzs.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并按規定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須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自行確認和公布,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后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現場確認和考試也均由各報考點進行安排,無須到我校現場確認和考試。
五、準考證打印
考生應當在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14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心理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值為300分);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
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
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二)初試地點、時間
1.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初試時間
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推薦信由考生在復試時直接遞交招生單位。
初試合格的考生參加復試。復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由我校自行確定,并通知考生。
考生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實施。
七、錄取
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審查后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八、入學
新生按《入學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新生報到時,由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應當書面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九、獎學金及學費政策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129號)及《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印發〈臺灣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325號)規定,接受港澳臺地區研究生申請有關獎學金。
港澳臺研究生的學費、住宿費標準與我校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相同。各具體專業學費標準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http://www.aipifa.net/info/1032/1020.htm)。
十、錄取后培養
1.學習年限(學制)
全日制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學制)為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學制)為4年。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6年,博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7年。
2.管理與培養
港澳臺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培養、畢業、學位授予等工作參照濟南大學相關文件執行。
3.學位授予
學位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中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學歷、學位。
十二、聯系方式
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aipifa.net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36號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50022
聯系電話:0531-82765949,8973615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 0531-82765926(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十三、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上一條:濟南大學2019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下一條:濟南大學2018年面向港澳臺招收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關閉】